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叙永县人民法院 “三举措”做好司法救助工作
作者:赵志文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21 16:04:23 打印 字号: | |
叙永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、司法为民的理念,广开案源办理司法救助案件,着力救助困难当事人,通过“三举措”有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.
一是贴心服务,精准救助有力度。摒弃以往“先申请后救助”的“被动式”救助,转为主动摸排、主动启动、主动告知、主动调查的“主动式”救助,由立、审、执协同对交通肇事、故意伤害等类型案件,以及当事人系家庭困难老年人、未成年人等主体较为特殊的案件进行全流程筛选,确保应救尽救。2023年至今经过精准摸排,“主动式”救助当事人35人,涉及21案,发放司法救助金38.6万元。
二是强化协作,联合救助有深度。深化拓展府院联动,树立全局观念,创新“法院+民政+教育+妇联+乡村振兴”的协作机制,定期开展救助信息互通、问题研讨、线索移送、联合宣传等工作,积极搭建司法救助大平台。建立循环救助制度,强化司法救助与保险救助的双向衔接,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,集聚更多合力,提高救助效率,实现司法救助多项借力。
三是持续关心,回访救助有温度。在依法能动履行救助职能的基础上,不断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,建立常态化跟踪回访机制,采取实地走访、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回访,及时跟踪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,做到边访边办,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落到实处,让有限救助案件发挥“1>1"救助效应。2020年至今累计对108名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分组回访,回访率达100%。
责任编辑:叙永县法院管理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