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叙永法院:拒不支付抚养费强制冻结促履行
作者:何蔓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15 10:36:39 打印 字号: | |
近日,叙永法院快速执结一起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,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据悉,张某甲与李某于 2016 年经人介绍认识恋爱,婚后生育一子张某乙,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、感情不和,张某甲向叙永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并经调解离婚,张某乙随李某生活,张某甲每月支付张某乙抚养费400元至年满 18周岁。但张某甲未按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,张某乙遂向叙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在执行过程中,承办法官多次与张某甲电话联系,但张某甲态度生硬、消极对待,不愿支付抚养费。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,查明到张某甲名下银行卡、微信等财产线索,遂依法冻结其名下财产,并告知张某甲若不主动积极履行义务,法院将进一步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。面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,被执行人张某甲幡然悔悟,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,表示以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并关心张某乙的学习、生活,希望法院将其银行卡、微信等财产解除冻结措施。自此,该案顺利执结。
无强制,非执行。叙永法院将持续发力,用足用好强制措施,加大执行力度,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。
责任编辑:叙永县法院管理员